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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2023 以西結書第18章

6/27/2023 以西結書第18章 經文內容及思想: 18:1-4 本章一開始神宣告在以色列中,不可再用“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這句俗語. 它可能代表了當時百姓的普遍想法, 認為他們的被擄祗是因前朝猶大君王的惡行, 與自己的罪無關. 然而神的審判是公平合理的,祂要澄清審判的原则, 纠正百姓的愚昧. 無人能把自己的罪孽歸咎於上一代,也不能把自己的失败推諉给别人. 每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向神交賬, 因為「世人都是屬我的;為父的怎樣屬我,為子的也照樣屬我;犯罪的,他必死亡.」(18:4). 在神的面前,神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2:6).被擄的以色列人可以反省祖先的罪孽,但卻不能歸咎於他们,因為每個人都是要為自己的罪接受審判. 18:5-20 神用三個判例來說明審判的原则 1. 義人必定存活(v5-9); 2. 公義父親的败壞兒子必要死亡(v10-13); 3. 败壞父親的公義兒子定要存活(v14-18); 而「公義」的標準,並非根據人的道德规範, 習俗或傳統,而是根據神的律例典章. 人若遵行律法, 按誠實行事, 就必定存活. 而神的審判法则是:犯罪的人必须為自己的罪付出代價,不論他的先祖公義或敗壞,「他自己的罪必歸到他身上」(v13). 神絕不會因為父母的罪而懲罰下一代. 18:21-24 神把審判原则從父子關係,推廣到昨天的自己和今天的自己. 惡人若是離惡回轉,就「必定存活,不至死亡」(v21),「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v22). 反之, 義人若是離善行惡,就「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惡死亡」(v24),不能活在神的應許和恩典裏. 「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記念」(v24). 18:25-32 是神回應百姓的抱怨:「主的道不公平」(v25、v29) 及對他們的勸喻. 每個人受審判都是因自己的罪,並不是替悖逆的父輦受苦. 因此,無論是「原生家庭」(Family of origin)、還是「批判種族理論」(Critical Race Theory, CRT),都可以成為罪人推諉的藉口. 人不能把自己的责任推御给團體、制度或社會,也不能把自己的失败歸咎於家庭、先祖或環境,因為「神是輕慢不得的. 人種的是什麽,收的也是什麽」(加6:17). 人都喜歡把自己的過错合理化,並且竭力將责任推御给他人. 但神的審判是公義的,祂给了每個人選擇的自由和機會,所以每人都要為自己的選擇负责,因神「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v30). 但神説:「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v32).神不但是公義的,也是滿有憐憫的;祂也给所有的罪人指出了一條出路:「你们當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 這樣,罪孽必不使你們败亡」(v30). 將所犯的一切罪過盡行抛棄,以致可以與神恢復正常的關係, 再次活在祂的恩典和應許裏. 祈禱: 親愛的主親愛的神, 感謝祢的深恩. 雖然我們都是不配, 祢仍將主耶穌賜給我們, 叫我們得着福音, 能成為祢的兒女. 而祢對我們的愛亦不會因我們的家庭背景以及社會環境因素而改變. 感謝祢賜下寶貴的話語, 提醒我們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因為那是我們自己所作的抉擇. 求主幫助我們抓緊祢所賜的新心和新靈, 讓祢掌管我們的生命, 叫我們可以行在祢的旨意裏, 遵行祢的吩咐,按誠實行事. 即或有所偏差而跌倒, 可以立刻悔改而回轉, 與祢恢復關係, 活在祢的恩典和應許裏. 這樣的禱告, 是奉主耶穌的名, 阿們! 關浩文 6/2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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