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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2024 《利未記》第十章

3/29/2024 《利未記》第十章


https://www.wordproject.org/bibles/gb/03/10.htm#mytop


前一章講述亞倫承接大祭司的聖職後第一次的獻祭,神的榮耀立即向眾民顯現,大家歡呼俯伏敬拜。然而盛大的奉獻典禮還未過去,祭司剛剛開始執行新的聖職,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因獻凡火干犯神而被神擊殺。


【分段】


1. 亞倫的兩個兒子獻凡火被滅 (1-11節)


2. 神看為美的事奉 (12-20節)


【亮光與心得】


本章開始第一節就解釋了拿答和亞比戶干犯耶和華神的原因有二:(1) 他們私自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因祭壇的火是要從祭壇上取,不能自己點火。「凡火」原文是陌生的、從外面而來的火,就是世俗的火,是出於人的意思;(2) 神只允許大祭司「在耶和華面前燒這香」(出30:7-8),所以他倆是越過了大祭司的職責,而且他們所做的「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利10:1b) 「神是輕慢不得的」(加6:7),所以立刻「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追討這「凡火」(利10:2)。


其實,在我們的事奉中也有機會摻雜了「凡火」,就是把自己的私意放在事奉的過程中,因此我們必須時常檢視自己的事奉,究竟是神要我們做的,還是我們自己想做的?如果是我們單憑自己血氣想做的,那就不會有甚麼果效了!相反,如果清楚確定是神的心意,一切後果就由神來承擔與成就!


接著,摩西再次重申祭司吃祭物的規定,提醒「亞倫和他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利10:12)要學習受神的約束,要「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去完成獻祭餘下的程序,避免重蹈覆轍。而亞倫也急忙為他們所作的決定解釋:因著兩個兒子的死,大家都認同自己是有罪和不配的,所以都不敢吃這些祭物,以免得罪神。「摩西聽見這話,便以為美。」(利10:20) 「美」就是喜悅,因此耶和華沒有擊殺亞倫和他剩下的兒子。


亞倫作為大祭司在第一次主持獻祭,就出現了兩次沒有完全遵照神所吩咐的事故,但結果卻完全不相同。神追討拿答、亞比戶獻上的凡火,卻悅納亞倫及兒子沒有按規定吃祭肉。因為拿答和亞比戶是刻意犯的罪,他們不把神放在眼裡,所以當時作大祭司與父親的亞倫甚麼都不敢說;而以利亞撒和以他瑪卻不是刻意犯錯,他們是因著敬畏神,而不敢帶著罪來吃祭肉。


耶和華神是輕慢不得的!神對我們每個作為祂的兒女的要求是非常嚴格,祂看重我們每一位都是君尊的祭司,是祂所喜悅的。神要求我們每個屬神的兒女都要自律及保持聖潔,並要得著祭司般分別為聖的生命。神不只看我們的外表,祂更要求我們的思想和行為都要尊主為大,存敬畏神的心過每一天的生活。


再者,敬請各位弟兄姊妹以禱告記念瑞城分堂於復活主日開始首次的主日崇拜。深信神喜悅我們先求祂的國與祂的義,讓更多失喪的靈魂蒙恩得救!上星期六,感謝禱告中心眾同工們蒞臨瑞城分堂,為教會抹油祝福。願耶和華神親自帥領瑞城分堂的事工發展,打那美好的勝仗!


【禱告】


親愛主耶穌,尊貴的救主,感謝祢的拯救!願主耶穌基督的寶血再一次潔淨參與服事的每一位弟兄姊妹,讓真理的聖靈親自引領,當存謙卑敬畏神的心,甘心放下自己的心意!從心合一,同心合意!願神祝福瑞城分堂成為神照亮周邊鄰舍美好的燈台!願天父的旨意成就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一切榮耀頌讚歸於天上的父神!奉耶穌基督得勝的名字求,阿們!


【從心合一】讚美之泉敬拜詩歌

https://youtu.be/RbtjMHE1XSY?feature=shared


張福成Matthew Cheung 代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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