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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022 約伯記第三十四章

6/8/2022 約伯記第34章 <分段> 一、 對眾人的勸告 (1~15節) 二、 對約伯的責備 (16~37節) <鑰節> 神注目觀看人的道路、看明人的腳步。沒有黑暗、陰翳、能給作孽的藏身。神審判人、不必使人到他面前、再三鑒察。他用難測之法打破有能力的人、設立別人代替他們。他原知道他們的行為、使他們在夜間傾倒滅亡。(21~25節) <亮光及心得> 本章是以利戶的第二篇講話,他為神辯護,責備約伯發言不當。他繼續講空泛的大原則,歸結到約伯受苦乃因有罪,沒有理會到約伯的特殊情況。他的話包括:1,指責約伯不敬虔;2,答覆約伯說神不公平的話;3,為神的不偏待人和全知辯護;4,責備約伯的愚昧,竟敢說悖逆的話。神的公義與權能人不可置疑。 在結束第一次辯論之後, 以利戶等候了約伯的回答。然而, 約伯卻毫無反應, 以利戶便繼續展開自己的辯論。以利戶第二次辯論的結構也與第一次相仿, 由引言(1-4節)、正文(5-30節)、結論(31-37節)等部分組成。本文內容上的特點如下: 1. 以利戶言說的物件從約伯轉向智者(2,10,16節) 。 圍繞約伯的錯誤言論, 以利戶以與智者討論主題的方式展開了自己的辯論。因此, 此辯論勢必極具理論性, 與三個朋友一樣缺乏對約伯的理解; 2. 以利戶為神的公義進行了辯護, 最終定了約伯的罪。約伯從未直接否認過神的公義, 只是因難以理解的現實苦衷而曾對神的公義表示過懷疑 (21:7惡人為何存活、享大壽數、勢力強盛呢)。當時對神之公義的普遍觀念與約伯的實際經驗之間有顯著的差異, 這就使約伯掙扎在無法調解的矛盾中; 然而, 他對公義得以實現的盼望卻沒有絲毫更改, 且相信惡人必遭報、因為神統治著全地, 祂本身就是公義,且看人的內心。因此神不會以外表取人, 也不會根據社會地位或貧富貴賤來區別人。因此所有人都會按照各自的行為受到審判, 此審判也會在瞬間臨到(24:18-25等)。以利戶專門選取約伯所說含有抱怨意味的歎息而進行論斷, 可謂失之偏差。 第37節「他在罪上又加悖逆;在我們中間拍手,用許多言語輕慢神。」的指控是相當率直的;早些時候,約伯的不敬畏神是歸因於愚昧而非罪惡,前者可藉智慧的指教而得矯治,後者的矯治卻較為困難,尤其是當它是自願而重複時。就像其他人一樣,以利戶被限制在這不可避免的結論上:約伯是該受指責的,他的罪過要從他受苦的程度來衡量。他在他的罪(這可能是次要的過錯、失敗,或錯過了目標)上加上悖逆(公開而刻意地不順服神已知的律法,或叛道),這可由他用許多言語輕慢神的方式得到證明。我們再次看見溝通在它最重要的點上斷落開來了,約伯急切的言語捉住了問題的核心,可以將他們全都導入真理,卻被以利戶拒絕,看作是褻瀆神的,就像其他人所採的態度一樣,結果他就只能作他們所作的,勸約伯悔改而已。 <禱告> 親愛的主啊,我們相信祢是不偏待人的,你也是全然公義的,因祢不容罪惡在我們的生命中找空隙來使我們遠離你,我們的生命往往被限於軟弱與重複的轄制中,以至於讓罪惡趁機而入。求主幫助我們在敬虔的生活上不斷地來操練,並且能更多的明瞭你的心意,就像約伯一樣,即便在面對如此大的試煉與挑戰時,仍然能向你表明你的偉大,聖潔,公義與慈愛,也幫助我們有顆智慧的心,能判別周遭朋友們對我們的影響與評論,堅定在祢裡面,凡事以祢的心意為我們行事為人及所做任何決定的準則,定睛在祢身上才能成為我們的力量與成長的幫助,感謝主,聽我們的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 李建興 Kevin Lee 06/0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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