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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020 出埃及記第21章

 出埃及記第21章

在摩西傳十誡後,給以色列人有關基本人權的律例。

《經文》

本章可分四段。

關於僕人的律例 (V1-11)

關於殺人的律例 (V12-17)

關於傷人的律例 (V18-27)

關於疏忽的律例 (V28-36)

《亮光》

在出埃及記 20:22 – 23:33 的律例書並非一部完整法典,如當時的巴比倫的漢謨拉比法典,而是神給以色列領袖在治理群眾的律例,也是當时以色列人的生活行為的準則。

在本章中首先提到對待男女僕人的法則,然後提到对殺人者的懲罰,對傷害他人者的責罰以及在末了對疏忽看管自己牲畜造成人畜傷亡的處置。是當時以色列人在曠野遊行,安營生活的重要依据。

《心得》

在本章所提到的律例中,對父母傷害方面令我印像深刻。12節提到打人致死的人要被治死,所謂殺人償命。但在15節卻明示打父母的即是死罪,甚至在17節咒駡父母亦是死罪!這裡可以看到神要求子女對父母的尊崇。在十誡中就已明示要孝敬父母(20:12),凡遵守此誡命者,神祝福日子長久。反之若對父母失敬,甚至毆打父母,咒罵父母的,神將曉諭嚴厲處以極刑。我以為神賦予父母權威帶領全家,按著神的心意教導子女,有如父神帶領以色列的子民。在家中順服尊敬父母是神所非常看重的。不能孝敬肉身父母的人,焉能忠心待奉看不見的上帝?這也是我們今日為人子女,為人父母要特別注意的。

《禱告》

天父上帝感謝祢的恩典,賜下律法使先民辨別善惡,知所進退。更感謝祢賜下獨生子耶稣來擔當我們的過犯。使我們能勝過罪惡的綑綁,坦然無懼的來到父神面前成為子女。親愛的主,讓我們盡心,盡性,盡意的愛祢,也讓我們能愛人如己,因為這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阿門!

孫威令 11/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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