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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2024 羅馬書 第九章

10/8/2024   羅馬書  第九章


https://www.wordproject.org/bibles/gb/45/9.htm#mytop


 主题:神的救恩與主權、人的責任與回應

 

分段:

第一段:神的揀選乃憑著神的應許 (1~13节)

第二段:神所主宰的憐憫 (14~29节)

第三段:以色列人憑行為不憑信心 (30~33节)

 

金句:

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惟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这就是说、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 神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v.7-8)


这样、我们可说甚么呢.难道 神有甚么不公平么.断乎没有。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 神。(v.14-16)


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着律法的义。这是甚么缘故呢.是因为他们不凭着信心求、只凭着行为求 (v.31-32)

 

经文心得與反思:


在上一章中,保羅向我們闡明了如何活在聖靈中,盼望將來的榮耀和永不離開神的愛。在本章中,他迫切地向猶太同胞表達了他的憂傷和愛,因為他們想憑著律法和行為稱義,而與神的憐憫和救恩失之交臂。保羅從神的主權和人的責任這兩方面,說明了進入神的恩典的唯一道路。

 

保羅被聖靈感動並為他做見證 向羅馬教會的猶太人說出了真誠的話,為何他會如此憂愁傷痛呢? 因為保羅作為外邦人的使徒,主要就是要在外邦中建立教會,並且他從未去過羅馬教會,所以他不希望在羅馬教會的猶太信徒認為他只看重外邦人而忽略了自己的同胞,進而懷疑他對猶太人有如此深厚的愛心,因爲他為著如同骨肉之親的同胞,甚至情願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可見一斑!

 

保羅用猶太人先祖的例子來說明神的揀選原則,那就憑恩典不憑行為。擁有各樣得天獨厚優越條件的以色列人竟未得救,說明他們誤解了神揀選的原則,輕忽了神的恩典。他們自以為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其實他們不都是亞伯拉罕的真子孫;因為按肉身作亞伯拉罕後裔,不都算為他的真後裔。

 

以掃和雅各,是由同一位母親同一胎所生的;在他們還未生下來,他們各人的善與惡還未表現在人前的時候,神就已經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侍小的。”由此可見,神的揀選,只在 神自己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雅各的蒙揀選,完全在乎神的恩典。我們也看到雅各看重神的恩典,而以掃卻輕忽了神的恩典,輕忽了長子的名分,也輕看了神的祝福與應許。

 

難道神有什麼不公平嗎?保羅的回答是:斷乎沒有!因為神曾對摩西說過:“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也對法老說過:“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如果我們去回顧一下出埃及記的話,神的確任憑法老的心一次比一次剛硬,通過十災彰顯了祂的奇妙作為,再次證明了神有絕對的權柄。保羅所強調的是:作為受造者的我們根本就無權質問造物主是否公平這回事,因為這根本不是公平不公平的問題,而是神喜歡怎樣作的問題。我們不過是在窯匠手中任意操控的受造的器皿。

 

保羅引證先知何西阿的話,是要證明外邦人可以蒙恩,引證先知以賽亞的話,是要證明以色列得救的只是“剩下的餘數”。因此,得救不得救不在乎出生、身分、努力或表現,乃在乎施恩典且有充分主權的神。

 

所以,外邦人和猶太人在得救稱義上的根本是不同的:外邦人是因信稱義,猶太人是憑律法和行為。不信神的人,就要被這石頭絆倒;信靠祂的人,卻可以安立在這磐石之上得救。可見,神按照自己的主權將救恩賜給了猶太人和外邦人,人能否得救在乎有沒有信靠耶穌基督,這是人的責任,而不是靠人的行為。


禱告:


亲爱的天父,感謝讚美祢,謝謝祢的憐憫和揀選,在祢有全然的主權與恩典,讓我們這些外邦人得以因信稱義,成為祢的兒女和榮耀的器皿。求祢在我們的生命中掌權作王,讓我們凡事都信靠主耶穌和聖靈的大能,而不是靠我們自己的才能。讓我們有使徒保羅那愛自己的同胞的心,付出代價去傳福音給他們,好讓祢的心意得滿足。


謝謝主聽孩子的禱告。奉主耶稣基督得胜的名求,阿们!


李建興  Ke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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